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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法官昨天宣告通姦罪違憲,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批,釋憲結果不符人民期待,會讓小三、小王的外遇文化氾濫,「傷了很多婦女的心」;不過,多個婦女團體則持肯定態度,認為可讓人們學習更健康的方式處理情感失落與婚姻關係。
律師裘佩恩表示,通姦除罪與否,應由立法院以民意為基礎修法較妥當,如今司法凌駕立法權,大法官的看法不食人間煙火,更與民意有落差。
裘佩恩說,過去通姦罪有潛在影響力,讓小三、小王不敢檯面化,如今只剩民事賠償,類似八點檔的劇情可能在日常生活上演,男人有錢就可能外遇,小三、小四、小五甚至小六會盡可能懷孕,生下來再說,讓小孩有繼承權,更可能有小三侵門踏戶,因為元配也不能報警抓姦。
媽媽盟副祕書長單信愛說,很多母親聽到釋憲結果都掉下眼淚,對婚姻失去信心,國家應保障婚家幸福、穩定,才能長治久安。通姦除罪化後,對弱勢婦女而言,國家到底能給什麼保障?
不過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、婦女救援基金會、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民間團體,都表達對大法官的肯定。
婦女團體代表指出,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,對於在婚姻關係中遭到背叛,希望透過刑法通姦罪伸張正義的配偶來說是一大打擊,情感上難以接受;但刑罰不是萬能,無法透過刑法的約束強制對方留在婚姻關係內。
婦女團體說,刑法通姦罪的存在,不能使婚姻更加美滿幸福,外遇行為更是從未消失,傳統道德對女性性自主的容忍,遠低於對男性的寬容,刑法通姦罪定罪的女性比率歷年來都高於男性,是性別不平等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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